一 读《血色草原》,更吸引我的,是王怀宇用他诗性的语言所展开的北方惊心动魄的大草原。 无论哪一片草原,都是人动物和植物共同的家,同时,人动物和植物平分了草原上的时间和资源,共同衍进了草原的兴与衰。这是自然的选择,也是命运的选择。所以王怀宇把人、动物、植物用平分秋色三国鼎立的局面安置在草原,进行一段故事的演绎。 詹姆斯·E·冈恩是美国著名科幻作家,他说我们读小说的目的是娱乐。此娱乐非彼娱乐。一部三十万字的小说,一定要给读者读下去的动力,这动力是小说的有趣性。这部小说的动力来自哪里呢?书中所展现的人动物植物与现在已有了隔膜的年代,这算不算有趣呢?隔膜的年代看起来是一定的新鲜感,但这就会无形中给这本书挑选读者。没有在那个年代那个环境生活过的读者看了会有陌生感的同时,更会觉得有趣味性,与这本书中人物生活在同一时代的人,是这本书的最优质读者。 这本书有趣的地方是人、动物、植物各自在草原上的传奇。 在草原狼群包围下,塔头滩上平凡的百姓有了轰轰烈烈的事业。为了使事业更像事业,后来有了塔头滩冬猎及其狩猎规矩,有了强者和弱者区别,有了英雄和狗熊划分,又有了美女们更隆重、更惊艳、更合理的分配原则。 基于这个原则,王怀宇手握一支笔,开始了他的草原建设。 “所有的男性和雄性必须首先告别任何形式的懦弱才有资格在这里生存。” 这里即是人、动物、植物同时在场的血色草原。 第一遍阅读这本书的时候,就像坐在火车窗前看窗外的风景。伍尔芙说:“也许,要了解小说家创作的种种要素,最便捷的办法不是阅读,而是写作,是亲自动手,对于语言使用中的风险和艰难进行一番试验。”你想无限接近作者创作时的内心历程,亲自动手写一段,你还会对语言使用中的风险和艰难有一个你自己亲自到场的评估。 我没有看过王怀宇本人,只见过书上的照片。王怀宇的脸和身材有着北方明显的地理特征,让他有足够的力量去支撑他诗意的语言构建草原。 而马不仅拥有速度和力量的优势,而且身形庄重,长相俊朗。或许,一匹马,王怀宇的自画像。 最先出场的家畜和家禽,在王怀宇的笔下。有着奇怪的力量,这一章动物笔记,构成了一种自传式的诉说,形成了草原的气候。和草原之旅诉说的基调。 诗意的态度和诗意的语言的根基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回忆之上的。 王怀宇七岁离开的草原。心理学揭示。成年后的所作所为。基本上是童年经历的重复。这个经历的重复,王怀宇用他的笔在纸上呈现了当年的草原。 不知道为什么,我看王怀宇的血色草原。就会想到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我看到王怀宇和笛福运用一样的写实手法,虚构了一篇小说。他俩都在想方设法,让我们有眼前一亮的感觉。 我最近在和一个老师学毛笔书法。他告诉我怎样用毛笔在纸上写出如锥画沙的感觉,就是说的毛笔在纸上的涩行,字才会厚重不飘。 读王怀宇的血色草原的每个字,我就有写毛笔字的感觉。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修改十一稿后,日月晨昏给每个字镀上清晰的印迹。 这也是我读血色草原不能读快的原因。特别是一些有重量的句子和词语撞击你的时候,你一定要停下来。把书倒扣在桌子上,而四周是草原。 查干淖尔的游戏规则能支持可靠到每个人的骨头缝里去。 射箭比赛,马术比赛,叼羊比赛,长跑比赛,男人们出场的时候,马兰花开了。草原上的每个女人都是姿态各异的马兰花。 上帝创造的动物植物,作家创造的人物,它们共同生存在草原上。从生存技巧上看,人处于劣势。王怀宇创造的这些人物,主要作用是让他们冒险,为了获得更多的生存空间,就必须轻装前行。在弱肉强食的草原上。他们要么有强健的体魄。要么有聪明智慧,如祖母一样的头脑。或者有坚定的毅力。而不是更多的情感。所以这里的人物设定。没有曲折的经历。王怀宇把曲折的经历给了草原上最凶狠的动物和最优秀的猎手,让争夺生存的至高权演绎到极致。你看,谜一样的祖母下嫁给没腿的祖父没有任何障碍。换血大选,也没有政治舞台上的刀光剑影。而美丽女人的分配更是有古代比武招亲的简单明了。 这样读者的目光才不会集中在书中的主要人物上,读者的视角即是草原的广角视角,读者从描画的背景当中。去追踪和感怀曾经的感触,而一切道德规范。在生存面前。要改变了原有的秩序。 你看,马兰花为了给丈夫和儿子报仇,不惜用自己的身体做筹码。宋踮脚偶然打到了狼,马兰花主动陪睡,这算不算是对打破传统道德观念的嘲讽?还是草原人生存凶险极致的佐证? 马兰花从嫁给胡赛虎。到给胡赛虎复仇的过程,仅仅有4页篇幅的长度。我想到书法上的一个词语:直撞。没有藏锋,在腕上胸中蓄好了势,直接下笔,比落字成,洒洒脱脱,像草原的风。只管吹,不停地吹,一切都在发生,一切都在结束。 马兰花从嫁给胡赛虎。到给胡赛虎复仇的过程,仅仅有4页篇幅的长度。我想到书法上的一个词语:直撞。没有藏锋,在腕上胸中蓄好了势,直接下笔,比落字成,洒洒脱脱,像草原的风。只管吹,不停的吹,一切都在发生,一切都在结束。 简单的故事情节。如锥画沙的语言质感,读者直截了当地相信了:那样一个草原确实存在过。王怀宇擅用留白的写法,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省去了繁文缛节的对白和细节的勾画,读者畅快地读下去。其实也会有更完美的创作方法,只是这种方法适合了草原,适合了王怀宇的表达。 二 但要是有幸看到胡老五驯服儿马子,那就相当于欣赏到了一出威武形状的草原大戏,那绝对是一场近乎残酷的完美征服,那才叫真正的暴力美学呢。这是王怀宇对于全书因为生存而产生的暴力的赞美,上升为暴力美学。 在大草原上,生态链条明显存在的大草原上,生物想要活下去,想要食物,地盘,交配权,就必须去争夺,唯有暴力。 大草原上上映的每一幕,唯有暴力,才能和这个草原相匹配。 王德盛被公牛刺中,猎狼时的追逐,捕巨型狗鱼时人和鱼相互映衬的惨烈,老叔对老胡三凤子霸王硬上弓的场面,王氏家庭的压抑和没落的趋势,唯有这暴力,才是一剂解药,达到了暴力美学作品具有宣泄功能,而王怀宇的暴力美学,他想达到的目的,首先是: 他只想让马遭一回罪,就达成与人的心灵沟通。 从而,草原上的人通过暴力,与狼达成了沟通,与巨型狗鱼达成了沟通,与想要的爱情达成了沟通,进行了有效的交流。 而其实,在草原上,王怀宇清醒地看到: 是马群的过分稳定才导致了它们悲惨地集体阵亡。 没有草原狼的日子甚至要比有狼灾的日子更为可怕。 无狼可打的冬日,一度让草原头人胡老五无所适从。 暴力美学的美学特征之一,就是采取一种超然的、麻木的、带有科学眼光的叙事方法。 王怀宇就以这种超然,麻木的叙事方法,以无人机全方位,以造物主全能的视角,俯瞰着草原上的血雨腥风,激活人们内心深处对暴力的迷恋, 知乎上这样介定暴力的作用:一个成功的正常运作的社会需要以各种极端之物的中和作为基础,暴力就属于这种极端之物,它相当于支撑社会的“理性之幕”上的一个破绽。 草原,是暴力动作的演练场,因此,在王氏家庭没有逃离草原的章节里,对话描写的部分很少,草原上的人都是用动作来交流,这也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身体叙事”吧。 无论哪一个族群,如果丧失了暴力,必将一潭死水被消灭掉。在王怀宇的草原上,这些族群包括:狼的族群,狗鱼的族群,马的族群,人的族群。 而暴力美学诞生的是悲剧,人物在悲剧中体现出来崇高的人格,完成人生意义的升华。在摆脱“弱民”向“汉哥”冲顶的路上,王德盛被牛角刺穿,二叔为王家荣誉而义无反顾地踏进雪夜,赵干巴终于用自己的身体钓到了大鱼,比《老人与海》中的老人更为悲壮。草原上的尊严,值得男人拿命来交换。甚至,是那三条腿的狼,它用那条丢失的腿,向人类捍卫狼的不屈不挠。 三 马群过后,草场并无多大损伤,马蹄还能把草籽踏到蹄窝里,但有了雨水,草籽就会生根发芽。又给草原添上新绿。 我惊讶这样的场景,有着梦境的深不可测,和时光一遍一遍重新轮回的新鲜光泽的诗意。 这样充满诗意的句子随手可见,这生存严酷的草原上。死亡凶险也掩盖不住这样的诗意。这样的诗意。却掩盖了人和人之间纷繁复杂的关系,读者感受到更多的是人物的激情。 这时我们会看到小红马居枣红色的皮毛油卷曲渐渐变得平整了,并且隐隐约约能看到一种类似于丝绸样的光泽,蔫黄的草丛中,一只蛤蟆举步维艰的爬行,老胡五奶坐在炉子旁边儿的老位子上,吧嗒吧嗒抽汗烟,吸溜吸溜喝红茶。 这样的句子,让整个草原静下来,让草原上所有的时间都交给植物缓慢生长,让人和草原狼狗鱼蛋之间的杀伐,被查干湖厚厚的结冰收藏。 草原狼与人的战斗从来就没有停歇过。战斗不仅改变着狼的命运。同时也改变着人的命运。 狼的幻影和真身,在书中一直徘徊着。像战争的警报,拉响之后余音不散。这是一根崩紧的神经,左右着草原上所有生物的命运,也是草原枯荣有序的秘密所在。 胡赛虎战胜了王老黑,随即就因复仇被狼群吞噬,他恪守草原的禁令:不使用猎枪和腰刀,最终被禁令所困。和狼的缠斗,只用了一个排比句: 杀红眼睛,杀红了草原,也把自己的身体杀成了红色。 草原狼太霸气,太嚣张了。读者胸中的块垒,需要更长的句子,更血腥的博弈过程来疏散。可王怀远偏偏用了一个急促的排比句,让草原英雄的陨落,显得更苍凉,更荒凉。 王怀宇对这个场面描写强忍的节制,和马兰花细心的将胡赛虎用白布包裹的像个高级点心一样,克制冷静。这是生存在草原上的人必须持有的冷静,王怀宇处理这样的冷静。一方面减少场面的描写。另一方面,把克制冷静,藏在短句中:狼灾依旧。 马兰花对狼的愤怒依旧。 马兰花的毒誓依旧。 我还看到一根好草在炉火中的舞蹈。他在化为灰烬前剧烈的扭动了身体,就像从活了一回。 在讲瞎话的过程中(瞎话是北方最朴素的神话),一棵草也在这特定的情境中参与进来,并且成功地把持了这个夜晚。我是一个诗歌爱好者,看到这样诗意的句子。我常常会停下来。然后重读这样的句子,我的思绪会被这样的句子控制住。 诗化的句子当然是美的,可是在整个事件的叙述过程当中。往往容易抢镜。而中断读者连贯性阅读。所以说,诗化的语言对于小说了家来说是一个危险的操作。 就像熊掌和龙虾同时烹饪,味道上会互相伤害。 但书中充满哲理的句子与北方特有的土味方言却相映成趣:你知道什么叫“顶愣”吗?你知道什么叫“浮囊”吗? 四 有一位作家说过。小说的人物是有环境和背景构成的。 最近抖音上有一个很火的视频。叫《你的背景太假了》,这个梗是说视频中的男子姿色魅力不够,难以衬托出新疆的大好河山。我想说的是,王怀宇描写的草原,因为他叙述的故事,成为真实的背景。 每一个小说家,都会通过景物描写。来展现他的才华,王怀宇描写的草原,禽畜和花草变身为哲人,和他塑造的人物。保持了一致的个性:通透。直接。追随自己内心的愿望。不达目的不罢休。在这个充满杀戮的草原上,禽畜和花草保持了克制的冷静,这在平衡整个叙事过程当中,也平衡草原上的血腥和喧嚣不至于太锐利。 但是这样的叙述。这样的情节处理。会给读者造成一种间离感, 画面是一小块一小块的独立存在,空隙过大,浓稠的情绪,不能不自行消化。让读者和作者本人远离叙述现场,这就是王怀宇叙事风格的双刃剑。 这是一部综合型的小说,诗性的句子。点缀在用散文描绘的大草原上,衍生一幕幕悲剧或悲壮的故事。虽然和常规小说有所区别,会冲淡读者阅读的连贯性,但是这种写法。是有草原决定的。是用王怀宇设定决定的人物决定的。散文化的写法最适合艰难而复杂的草原生存,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用文字展开的画卷,映入读者眼中的是画面和文字的循环转化。 去乌拉盖草原游玩的时候,我遇到了蛇。那是我第一次看见蛇,蛇在我的眼前,像一道黑色的闪电飞了过去。那摆动的尾巴在草丛中消失了。从那一刻起。我无法放眼看到整片的草原,我只是看着脚面,怕蛇再次出现。我感觉到我置身草原,可是我身边的草原却已经被蛇抢走了。有了遇到蛇的经历,再看王怀宇的血色草原,我能感受到草原狼和狗鱼,怎样把草原人的生存空间。最大化的缩小。 五 血色草原是一个男权社会,也可以说是雄性社会。女人沦为男性的战利品。每一次战胜狼或狗鱼之后。奖品都是女人。胡二勇打完后血衣未脱就敲定迎取二姑的具体日期,这是王家的双重耻辱 ,失去了翻身的机会,女儿却沦为战利品。就连赵干巴偶然打到了狼,马兰花献上了自己,同时赵干巴的家族,也有了荣耀的光环,丑香嫁给了赵干巴的弟弟赵小眼。这是草原和生存演化的道德规范和特定的文化意识形态,崇拜体力上的最强者,集体追求这样的茶誉,练就草原人生存的必要技能。 而祖母嫁给了瘸腿的祖父,她利用了自己的智慧,嫁给了爱情,逃脱了草原上大多数女人附属的命运。 祖母的智慧就是草原智慧,祖母去世的时候,全身落满了大蝴蝶花,这一魔幻的情景,让祖母活过来,每一只蝴蝶都是祖母的身影。 就是这样的魔幻色彩,让草原生生不息。 其实,行踪飘忽不定的巨型狗鱼,智慧超人的狼群,还有老胡五奶讲的瞎话,徐大疯子淹死在大苇塘子怀抱红鲤鱼,逆来顺受的赵干巴几天几夜钓到了巨型狗鱼的悲壮,都充满了魔幻色彩,王怀宇用这种超现实的手法,写出了草原的神奇现实。 《血色草原》是北方历史的一个写真,一个回眸,是北方一代人珍贵的回忆。那浩荡的草原上,人与自然共生共长,汉民族的草原,就这样被王怀宇永久地收藏在《血色草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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